凈漿量水器用于配合水泥膠砂攪拌時的用水量。產品實行“三包“,產品在用戶妥善保管和合理安裝正確使用的情況下,自使用之日起12個月內,但不超過自發(fā)貨日算起18個月,應能正常工作。
凈漿量水器 2.8本標準第1.12-1.15條均按要求目測檢查。 3包裝與標志 3.1每臺儀器應有牢固的銘牌,表面和標志應明亮、清晰、耐久,并能防銹,其內容包括:儀器名稱、出廠編號、出廠日期、制造廠名。 3.2產品合格證,凈漿量水器
一 | 負責對訂購我廠產品的用戶,組織、協(xié)調、實施售后服務。 |
二 | 組織公司有關部門收集顧客反饋意見,及時制定實施方案,解決顧客實際問題。 |
三 | 根據(jù)用戶的需要,公司派工程技術人員到用戶現(xiàn)場規(guī)劃場地、設計*流程和方案。 |
四 | 為客戶免費培訓技術人員。凈漿量水器 |
五 | 根據(jù)購貨合同,公司派工程技術人員對產品指導安裝、調試。 |
六 | 公司常年及時提供產品易損件。 |
凈漿量水器使用說明書,裝箱單及備用件等應與錐形稠度儀一起裝箱。 3.3每臺儀器應用手提式儀器箱包裝。箱內有儀器及附件安放位置,襯以泡沫塑料并填實,以防晃動。發(fā)運時另用包裝箱,內襯油氈紙,外應包扎牢固。 3.4包裝箱上字樣和標志應清楚,內容包括: a.制造廠名,產品名稱及出廠編號; b.收貨單位及地址; C.“請勿倒置”、“防雨防潮”等。